2009年10月17日星期六

店員

前陣子,在一家日式店吃東西,看到店內的黑板上寫了一則經文,細看下,發現他們誤把「申命記」寫成「生命記」,節在櫃檯結帳時順道告訴店員,她隨即說待會叫人改正。今天到一家麵包店買麵包,看見很多食品上都把「包」寫作「飽」,像雞尾飽、小麥飽等,也以為好心跟店員說一聲,她卻說,很多麵包店都是這樣寫的,大家看得明便可以,沒有人會看不明。
同是店員,為甚麼二者差別那麼大?

談到「包」與「飽」二字,不但茶樓、麵包店常混淆,就連早期的文學文報章雜誌編輯也常有這錯誤,隨便找到一陶傑早年的詩作,雜誌後來出的校對表,也沒有更正此字,難道早期香港人都稱「麵飽」嗎?實在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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