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正文書店聽了宋以朗先生述及有關張愛玲未為人知的事。他一開知便提到「未為人知」只是臨時的,在未為人知下,他再細分了《重訪邊城》中英文版的分別,讀者看書也可以看到當中的分別,主要是張考慮兩地讀者的文化背景,所以中文版的內容比英文版多很多。另外,他也提到大陸有很多出版社未經授權翻版張愛玲的作品,而他為了原則的問題,起訴大陸侵權的出版社,他當天列出了十家大陸國家級的出版社,分別翻版了張的不同作品,在控訴程序中甚至有出版社質疑宋以朗先生的權利及張愛玲遺書的合法性,從他們提出的理由,顯見他們對美國文化及法律不了解;更有些出版社為了逃避版稅及法律責任,在書的後面皆不列名印數。因此,他說在追討賠償的時候,一般人都會要求最高賠償額。他又說,很多案件都贏了,但扣除律師費,他得到的並不多,而且所花的精神時間更無從計算,但他認為那是原則的問題。
此外,他又提到麥田出版社最近新出的《張愛玲學》所用的張愛玲封面,也並未獲授權,不過,他不打算追討版權費,因為也只不過五百元港幣而已。(大出版社為何如此吝嗇呢?又為自己留下污名)他也提到一位知名詩人,也是某大學的名譽教授,以研究張愛玲為名,在書中大篇幅用了很多張愛玲的作品,全部都是未經授權的,而涉事的也是大出版社。(不但出版社為牟利而侵權,連教授也如此貪錢,不愛惜自己的名聲)
宋先生又提到張愛玲一本未發表的小說,但是卻是一本不能發表的小說,因為內容牽涉歷史上一位知名人士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而那些描述的內容是張不可能知道的。
2 則留言:
大陸係一個明目張膽侵權嘅地方, 睇下倪匡嘅書, 話明係禁書, 但聽講周街都有得賣.
我以前也聽倪匡說過,他的說在大陸有很多翻版,他說如果把這些版稅加起來,他已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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